大湾区大学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一次公示
大湾区大学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)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,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,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,主要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大湾区大学连接线工程
建设单位: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大湾区大学连接线工程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及滨海湾新区内,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,起点位于沙田镇接狮子洋通道下层高速环保路出口,向西南方向延伸,终点止于威远岛南北大道与环岛路交叉口。起点桩号K0+000,终点桩号为K3+069.25,路线全长约3.069km。项目设计速度60km/h,双向六车道,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。
二、建设单位
单位名称: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
联 系 人:黄工 联系电话:0769-28091640
三、环评单位
单位名称: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伟恒路10号
联 系 人:孙工 联系电话:0769-27283118 电子邮箱:2459337455@qq.com
四、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1)准备阶段: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、规划、功能区划、技术导则、相关标准、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;初步的工程分析: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、主要污染物;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;明确评价重点。
(2)正式工作阶段: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、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;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,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;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,分析方案的合理性,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,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
(3)报告编制阶段:汇总、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、数据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,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;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,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。
(1)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、选址看法和态度;
(2)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;
(3)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;
(4)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;
(5)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;
(6)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其他意见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。
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,填写后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,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
七、公示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: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